扬州7月4日启用新住房公积金系统

发布时间: 2017-06-28 16:14:26 发布作者: 众易居扬州装修网 浏览人数:968

扬州住房公积金系统将有新的变化了!今日,扬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在下个月4日启用新一代的业主管理系统,下面扬州装修资讯就带大家一起来具体的了解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扬州7月4日启用新住房公积金系统

一、中心业务柜台全面引入智能化设备,实现申请材料电子化;

二、城区、广陵、邗江实现业务同办,职工可在三个区域任一网点提交业务办理材料,异地办理各项住房公积金业务;

三、新业务系统接入住建部资金结算平台,7月4日起原则上不再办理现金提取,职工可提取资金实时支付到公积金龙卡或本人名下任一建行借记卡;

四、职工在大市范围内跨区域转移缴存公积金,和普通转移一样一次即可办结,无需先到转入机构开户再到转出机构办理销户并转移资金;

五、新业务系统将采用商业银行主流做法,改为按期计息,一年按照360天12期计息,每年少收5天利息。

六、7月4日后贷款职工准备提前清偿部分(全部)贷款时,需事先向贷款银行或中心提出申请。

1、用自有资金提前清偿部分(全部)贷款的,直接向贷款银行申请并偿还。

2、使用公积金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吗,向发放贷款的公积金机构申请,一次性冲还,不再到银行办理。

七、贷款职工可向发放贷款的公积金机构申请上调贷款月供或缩短贷款期限,但利率仍按照贷款合同执行,不变动。

八、7月4日后,新业务系统将以新签订逐月还贷协议时的月缴额(不含新职工住房补贴)6倍的金额保留,不再调整。7月4日前已签订逐月还贷协议的贷款职工按照6月底月缴额(不含新职工住房补贴)的6倍计算保留金额。

注意:

7月1日(本周六)上午,7月3日(下周一),扬州公积金全市暂停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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